上訴機制

中國香港拳擊代表隊遴選之上訴機制

目的

「遴選上訴機制」成立目的,是為確保中國香港拳擊代表隊的遴選機制符合公平、公正、及高透明度的準則。

上訴委員會成員

中國香港拳擊總會執行委員將會就上訴事件成立臨時專案小組作出跟進,成員由執行委員會委任。

上訴人資格

上訴人必須為符合中國香港拳擊代表隊遴選準則之運動員或其屬會負責人。

上訴程序

a.)運動員如對遴選機制或結果有異議,必須於遴選結果公佈後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送達本會,提出上訴申請。

b.)上訴申請書內需清楚列明上訴理由及理據,連同劃線支票繳付上訴費用港幣1,000元正。上訴得直者將獲發還有關費用。

c.)本會接獲上訴申請書後,將即時組成上訴委員會,並於7個工作天內進行聆訊,裁定最終上訴結果。